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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度高校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年度高校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依法治教、深化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改革,增强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的国防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军事理论素养,提高学校国防教育组织领导能力,推进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创新发展,教育部决定2015年度继续举办高校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与形式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解读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出台的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相关文件;学习相关军事理论和前沿知识,了解当前国际战略和世界军事发展形势、国家安全战略环境、我军武器装备现状与发展及有关政治、军事热点问题;结合学生军训工作开展30年,研究探讨加强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对策措施。
培训采取授课辅导、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现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二、研修考核与结业
研修列入《2015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和《2015年全军调学计划》,研修期间,学员应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干部培训九条规定,认真参与全部教学活动,完成预定研修任务并提交一份创新工作案例。考核合格者,由承训军事院校颁发修业证书。
三、研修对象与费用
本专题研修班共三期,参加人员是高校现任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具体班次研修对象请详见附件1。在学员选调上重点向边疆地区倾斜。
培训费由教育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列支。交通费由学员单位自理。
四、推荐程序与要求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推荐参加研修人选并填写推荐表和名额汇总表(见附件2、3),务必于3月19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国防大学和空军指挥学院(见附件)。已参加前期研修的高校领导干部不再参加本年度的研修。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联系人:赵长涛,联系电话:010-66096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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